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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集约用地 坚守耕地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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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集约用地 坚守耕地红线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枣庄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6-26 6:52:31

 节约集约用地 坚守耕地红线

—纪念第十七个全国“土地日”
李守义

  今天是第十七个全国“土地日”,宣传主题是:“节约集约用地,坚守耕地红线。”旨在提高全社会的土地国情国策国法意识,增强切实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采取措施管好用好宝贵稀缺的土地资源。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当前与长远、管理与服务三种关系,认真开展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在保护耕地、保障发展、维护权益和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土地是人类生存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我市人多地少、人均资源相对不足,可供开发复垦整理后备资源严重不足,同时人多地少与土地粗放利用并存,用地结构也不够合理。在建设用地需求连年持续增加,88%的基本农田保护率无法下降的情况下,保护和保障的矛盾加剧,土地的“瓶颈”制约将越来越突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重要时期,人口将继续增加,经济建设占用一定数量的耕地不可避免,土地供需矛盾将日益尖锐,必须坚持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节约集约用地,坚守耕地红线。

  一要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标和发展思路,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节约集约”的原则,积极探索节约用地、合理用地、优化配置土地资源的有效途径,大力盘活闲置和存量土地。加快“城中村”和“空心村”改造。扎实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减少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挂钩试点以及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工作。发挥市场机构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在继续规范经营性用地出让的同时,全面推进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从有求必应式的“以地招商”转变为好中择优的“以地选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二要充分发挥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的调控作用。围绕保护364万亩耕地目标,科学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解落实耕地保护目标。按照依法依规、有保有压的原则,严把土地供应闸门,确保发展用地。要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严格按照定额标准核定各类建设用地规模,做到供地“五个优先”,即优先保证市重点工程、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高科技、重点利用外资等产业用地,确保全市重点项目用地。

  三要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国务院“31号文”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应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要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加强监督考核,区(市)要做好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的相关工作。加大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强土地变更调查和用地监管,及时掌握土地违法情况,将违法行为的发现率、制止率列为重要考核指标。结合正在开展的卫片土地执法检查工作,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

  四要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按照“统筹规划,规范管理,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原则,积极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坚持资金和资源合理配置,加强项目报批、工程实施、后期管护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认真实施补充耕地数量质量按等级折算工作,确保耕地实现占补平衡。进一步健全基本农田质量保护、用途管制、监督检查、占用审批和补充等机制,促进基本农田建设的多元投入,建设好基本农田示范区,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五要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耕地不仅是最重要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要坚持以建设促保护,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和土地整理,促进新农村建设。对必须的建设用地,要按照控制征地范围、拓展安置途径、完善补偿标准、规范征地程序的原则,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编辑:闫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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